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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1刘少奇对长征出发地长汀苏区工运的贡献

时间:2016年08月01日    点击量:

刘少奇对长征出发地长汀苏区工运的贡献

陈杭芹


长汀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是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出发地。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这里是中央苏区重镇。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刘少奇、陈毅、叶剑英、张鼎丞、邓子恢、谭震林等先后在这里进行过革命实践活动,创建了赣南闽西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长汀县革命委员会。从此,“红旗跃过汀江,直下龙岩上杭”,使赣南闽西苏区连成一片。长汀的工农革命更是风起云涌,如火如荼,先后建立了长汀、新汀、汀连、汀东、兆征、汀西县及汀州市苏维埃政府,25万贫苦人民迎来了“分田分地真忙”的大好革命形势。

长汀是福建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也是中央苏区的经济枢纽。当时汀城大小商店378家,8个公营工厂、50余个生产合作社,有公营、集体、个体工人5000余人,日均来往商人千余人,各地农副产品和商品云集于此,转销各地。商品交换,经济往来异常活跃,誉称“红色小上海”。

我党历来重视工运工作,长汀的工运工作起步较早,早在1927年就有秘密工会组织。1929年3月,红四军入闽后,长汀就成立了县总工会,并建立了5个基层工会。1929年9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常委会第22次会议讨论了工会工作问题之后,公布了《苏维埃区域工会工作大纲》,此大纲对于怎样建立工会生活、工会的组织系统、工会的经济斗争等作了原则规定。这促进了包括长汀在内的全国苏区公允的发展。到1930年7月,“已成立八个基层工会,要有会员一千七百四十多人,有组织了工人纠察队,人数三十余人,在八个工会中斗争最激烈的算式店员、学徒和篷船工会。”1932年2月,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召开了省职工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了福建省职工联合会。在省职工联的指导下,长汀县仅县城汀州市总工会就先后建立了21个基层工会,同时在汀江河上活跃着一支队伍庞大的木船工会。

长汀县总工会成立后,加强对工人群众的宣传教育和组织工作,改善工人的生活,增加生产,保护发展工商业,监督和纺织资本家或奸商破坏,组织工人纠察队,扩大红军,支援前线,组织运输队、担架队参加和支援反“围剿”等群众性活动。比如,红四军入闽时,长汀的木船工会工人主动用船运送红军过汀江。中央苏区红军东征漳州时,木船工人就用木船搭成浮桥便利行军。红军攻克漳州后,缴获大量战利品,需要运回瑞金,自漳州至瑞金全程680华里,除漳州至水湖一段120华里可用汽车、民船载运外,其余全靠包括长汀在内的闽西工农运输队肩挑手提接力运送。

长汀苏区工运的发展,引起了1933年初从上海来到中央苏区从事工人运动的中华苏维埃全国总工会委员长刘少奇的注意。刘少奇委员长重视长汀工商业生产的发展,关心长汀工会领导下工人阶级的状况,经常往返于汀洲和瑞金之间,并较长时间蹲点长汀县城,与福建省职工联合会一起领导长汀的工会工作,深入各基层工会视察工作、布置任务、调查研究,具体的访问老工人、老赤卫队员,主持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听取工人们的意见,了解工运中存在的问题,从中启发工人的觉悟。同时,他深入中华织布厂、被服厂、印刷厂了解生产和工会的情况,十分关心女工及女干部。当他了解到长汀不少工厂由妇女在工会中担任领导职务时,表扬了长汀县总工会大力发展妇女在工会中发挥作用的做法。在一次座谈会上,他强调,工会是培养妇女、解放妇女的群众性组织,要有更多的妇女担任工会干部,要鼓励妇女积极参加工会工作,促进妇女职工运动的发展。

在刘少奇委员长的直接发动下,长汀的工运工作迅速掀起了一个新高潮。首先,工会组织生产竞赛和突击队,协助工厂管理生产,提高工人劳动热情。要求工人自觉执行厂规厂纪和劳工政策。改善工人生活,解决工人一切不安的问题。第二,动员青年工人参军参战,把25岁至45岁壮年工人300多人,组成工人赤卫军,编为一个团,配有30多支枪,每人发一套列宁式军装,一顶军帽,一副绑腿和一双布鞋。平时在城区主要街道站岗放哨,维持社会治安,战时配合红军作战。第三,组织木船工人、苦力工作前往白区粤东一带买盐和西药等急需军用物资,支援前线。第四,组织工作开展拥军优属活动,宣传工人参军参战,帮助红军家属解决生活、生产上的具体困难。规定每星期六为拥军优属日,帮助红军家属挑水、劈柴、扫地、洗衣服。第五,发动工人购买股票,扩大生产资金,踊跃认购经济建设公债,支援各项建设。

刘少奇委员长在长汀蹲点也发现了问题。比如,工运中“左”的倾向,特别是公营工厂执行“左”倾的劳动政策和管理办法而造成了新的危害。他在调查中发现,“在国家工厂中我们还没有建立真正的工厂制度,没有科学地组织生产、计划生产。”“没有设立检验生产品的机关(有工人代表参加),来负责检验每日的生产品。”“厂长的权限没有正式规定。”因此造成“许多工厂尤其是军事工厂每月的生产计划不能完成”,生产品质劣。“兵工厂做的子弹,有3万多发是打不响的。枪修好了许多拿到前方不能打。”“被服厂作好的军衣不合尺寸,不好穿,扣子一穿就掉。”“材料的浪费达到完全不可允许的地步,印一期《红色中华》浪费油墨超过实际需要的一倍以上。”生产效率低,提高的办法又不妥,汀州市“青年实话印刷所,机器上已作三班,全厂工人也增加作两小时义务劳动,自然机器上不能加,而排字与装订工作加做两小时也是无用的,而生产比赛许多是为着想增加工资。”

为了克服这些严重现象,刘少奇深入工厂与厂长、工会干部和工人座谈,从本质上找原因。他认为要办好公营工厂,必须切实制订出可行的厂规厂纪和完善各项责任制。同时在苏区中央局机关报《斗争》第51期发表《论国家工厂的管理》一文。

刘少奇对此采取了以下几条措施:一是必须把工厂中的完全个人负责制建立起来,厂长对于全厂的生产和行政,负有绝对的责任,厂长有权决定和支配全厂的一切问题,在不违犯劳动法的范围内,关于工资、工作时间、生产数量,以及调动、处分和开除工人职员等,厂长有权利与执行。二是工厂中各科的科长与各生产部门的主任,也必须清楚规定他们的责任与权力,各部门必须设置负宝剑责任的工头副工头,有几班工作的必须有领班,工头负该部门全盘的责任,领班负一班人的责任,他们对厂长或科长负责,对于该部门的工作分配、生产计划、生产品的检验、工人的请假、调动等在取得厂长同意之后,完全有权力支配。三是在工资制度上刺激工人来努力增加生产,体工制与包工的办法要采用,最好是规定每天或每小时的工资数量,同时规定生产数量,超过生产数量的加给工资,不足生产数量的扣除工资。三个月完全不旷工、不请假、不迟到、不犯厂规、生产数量完成与超过的应给予特别的奖励。工资以月为单位来计算,是不好的,应改作以日以小时为单位来计算。四是建立真正的工厂制度,执行劳动纪律,科学的去计划生产,组织生产,吸收工人参加核算,算得愈清楚,愈有把握,愈不吃亏。这四条措施,合情合理,不但适用于公营工厂,也适用于合作社工业。有利于工厂各方面管理,有利于生产计划的完成,有利于提高产品质量,有利于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对于那些教条的执行劳动法,机械地执行八小时制,提出过高的劳动条件,过高的工资待遇,搞片面的、近视的福利要求,都给予了严格的批判。

与此同时,刘少奇委员长请中华苏维埃全国总工会副委员长兼组织部长陈云深入长汀县汀州市工会调查研究,先后发表《关于苏区工人的经济斗争》、《怎样订立劳动合同》等文章。在陈云的领导下,长汀全县18个区就有13个区订立了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总工会解决部分工人由于“左”倾政策而遇到的困难从而促进了工运工作的发展。

1934年7月,刘少奇奉命担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在长征前夕,仍然十分关系长汀苏区的工运工作。在刘少奇委员长的关心、指导下,长汀苏区的工运工作蓬勃发展,为中央主力红军长征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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